按認定的人才類别予以資金獎勵及配套優惠政策
一、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
1、高層次專業人才中傑出人才無年齡限制
2、國家級領軍人才應在60周歲以下(其中高技能人才應在50周歲以下)
3、地方級領軍人才應在55周歲以下(其中高技能人才應在45周歲以下)
4、後備級人才應在40周歲以下。特别突出貢獻者條件可适當放寬。
二、高層次人才獎勵申報條件
(一)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獎勵補貼
1.在深圳全職工作,且合同約定每年在深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。
2.未享受面積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。
3.傑出人才還應在人才認定的有效任期内。
(二)國内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
1.在深圳全職工作。
2.在我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,其中首次申請的,不少于3個月(不含補繳,下同);申請續發的,每次連續繳納不少于12個月。
3.在人才認定(确認)的有效任期内。
4.申請人未享受我市購房優惠政策。
5.地方級領軍人才、後備級人才還應當具有我市戶籍。
(三)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工作經費
1.需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。
2.與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簽訂勞動(聘用)合同。
3.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在深圳全職工作。
三、高層次人才獎勵标準
(一)獎勵補貼
1、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,獎勵補貼标準爲600萬元;
2、國家級領軍人才和A類人才,獎勵補貼标準爲300萬元;
3、地方級領軍人才和B類人才,獎勵補貼标準爲200萬元;
4、後備級人才和C類人才,獎勵補貼标準爲160萬元。
獎勵補貼按五年任期分次發放,每任期年度每人發放1次,每次發放最高金額分别如下: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爲120萬元;國家級領軍人才和A類人才爲60萬元;地方級領軍人才和B類人才40萬元;後備級人才和C類人才32萬元。
(二)工作經費
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工作經費标準爲100萬元,一次性發放至用人單位。
四、聯系方式
咨詢熱線:400-765-0858
聯系地址: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